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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3.03.31 15:01 浏览:3237 部门:科研部

摘要:各单位、各部门: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院申报工作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二、项目数量项目上报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上报项目数参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院申报工作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

二、项目数量

项目上报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上报项目数参考2022年度数量,具体数量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三、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约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约4万元。

四、申报条件与相关要求

(一)必备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自然科学类: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院办学定位以及个人兴趣爱好来设计。

3.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哲学社会科学类: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

2. 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个人兴趣爱好来设计。

4.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为保证研究人员能够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我院教师申请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限报1项。

(三)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且鼓励吸纳1-2名本科生参与项目。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报。

1.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不得申报,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

2.有在研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不得申报。

3. 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高校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不得再申请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并于2023年4月9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06科研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5600@163.com。

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书2份(A3中缝装订)。

电子版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以个人姓名命名);

2.匿名申报书(以“学科-项目名称”命名);

3.申报汇总表。

为保证申报、评审推荐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项目申请人、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人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栏时,请务必按照“省级项目申报值集对照表(见附件)”所列名称填写相关内容。

(二)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似或相近的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不得剽窃他人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一旦发现违规,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各单位要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对研究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查。

附件:资料包( /点击此处查看.zip


科 研 部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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